德宏州质监局召开全州眼镜验配企业第二阶段取证工作会议 (2005-06-06)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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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下午,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全州眼镜验配企业第二阶段取证工作会议。会议由州局质量计量科科长易霞主持,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蔡蒙到会并作重要讲话,11家企业15人参加了会议。
根据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验配眼镜必须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生产或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眼镜产品。
按照部署,眼镜产品第一阶段的取证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在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通知,将对眼镜片毛坯、眼镜镜片(非树脂类)等五种眼镜产品开展无证查处,要求各地督促有关企业尽快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为此,州质监局召开了此次会议。
会上,蔡蒙副局长就国家对眼镜产品的政策进行了传达,并对进一步做好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受理、审查工作作了具体要求。易科长就国家对《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关于验配企业的有关条款以及其他问题的补充说明向企业作了宣传,并对取证工作的程序作了认真讲解。
通过会议,使企业进一步认识到取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纷纷表示尽快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