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质监局三项重点使《山东省计量条例》落到实处 (2005-07-21)
发布时间:2007-12-04
作者:
来源:李奎民 李兴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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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山东省计量条例》于2004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沂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对《条例》认真学习、领会的基础上,以三项重点为主线,组织执法人员和计量检定人员对全县计量器具加强管理,按照量值传递规程组织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加强计量贸易的监督管理,深入生产、流通、群众生活等各社会和经济活动环节进行计量监督与服务,宣传贯彻《计量条例》并对违反《计量条例》的行为依法查处。
一是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电费、水费的计量收费问题进行依法管理,对各居民生活小区物业管理部门不按计量器具的实际量值进行结算,将管线损耗和其他设施造成的损耗转嫁给用户的违反《条例》的违法行为进行规范和查处,责令其改正。
二是对于用以农副产品收购和农业生产资料销售活动的计量器具加强监督管理,对在黄烟收购和化肥销售活动中利用计量器具压低等级、伪造计量数据计量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三是对生产定量包装的商品和净含量进行监督管理,对净含量偏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为进行规范、监督改正,规范市场计量行为,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一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260人次,计量检定人员1200人次,对擅自开启计量器具封印、不按实际量值进行结算、伪造计量数据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7起,为挽回经济损失16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