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局召开《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宣贯会 (2005-08-19)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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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国家质检总局第74号令公布,于2005年8月1日实施。《办法》在内容上有了明显改变,将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更名为型式批准,将定型鉴定和样机试验统一为型式评价,并对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型式批准申请、评价、发证以及监督管理制订了新的规范要求。
为引导我市计量器具生产企业理解并严格执行《办法》,我局于7月22日召开宣贯会议,全市已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20多家企业的负责人和计量技术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全面讲解新《办法》的要点,现场解答企业提出的疑问,要求各企业严格执行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