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质监局调解一起油品计量纠纷 (2005-12-14)
发布时间:2007-12-04
作者:
来源:
浏览:1111
10月28日,荆门市质监局计量科接市民王先生投诉:5年来,他一直从事油品货运生意,每天从石化总厂荆门分公司进货运到潜江某铝锭厂。每过一段时间盘帐时会发现,每5万千克短量约170千克。王先生虽曾对计量过程有所怀疑,但因觉得误差不大而没有在意。随着近期油价的飞涨,王先生感到这个亏损实在难以负担,又找不出短量的原因,于是投诉到质监部门。
接报后,荆门市局工作人员分别对石化总厂荆门分公司和潜江某铝锭厂进行调查,结果发现两厂的计量器具均处于受控状态,也不存在人为作弊现象。“短量”的“祸首”在哪?经过分析,原因竟是换算中采用了“四舍五入”!由于一方是使用流量计以体积结算,另一方是使用地磅以质量结算,其中是必须经过密度换算的。从事油品运输的王先生正是忽视了这一点,将一般情况下0.837g/cm3的油密度“四舍五入”到了0.84g/cm3,引起了0.36%的负偏差,五年来造成了3万多元的“亏损”。
通过质监人员的调解,潜江某铝锭厂同意对王先生的“亏损”予以3万元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