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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七五”普法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10-14 作者: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浏览:2981

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 筑牢普法工作基石

努力营造首都市场良好的法治环境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七五”普法工作总结


    2020年是“七五”普法的收尾之年。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全系统“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七五”普法工作主要做法和成效

“七五”普法期间,我局先后荣获北京市“‘以案释法’工作先进单位”和“北京市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市局法制处处长李朔、二级主任科员娄思思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市局法制处一级主任科员吴金钻被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评为“2019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一)筑牢普法基石,建立健全普法机制,确保“四个到位” 

    1.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确保组织到位。我局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自觉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和重要位置,切实做到市局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有效履行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局成立了“七五”普法领导小组,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七五”普法工作的统筹、领导和推进。市局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健全相应的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七五”普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确保人员到位。一是抓好普法主管部门人员队伍建设。明确法制处为市局普法主管部门,市局机关各部门均确定分管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普法工作,对普法专门人员配齐配强。20203月,根据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实际,及时调整了全系统普法联络员队伍。目前,全系统共78人的普法联络员已经到位。二是抓好普法服务队建设。为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统筹全系统普法力量,20195月,成立市局及各区、分局共24663人的普法服务队,设立普法工作人员名册,建立普法服务队工作台帐。目前,全系统普法服务队共开展普法活动2220场次,收到良好普法效果。三是抓好“谁执法谁普法”执法队伍建设。我局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在执法活动中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等“十进”活动,宣传普及本专业的法律法规,注重在执法过程中开展说理式普法,将普法融入严格执法全过程,增强普法实效性和执法的良好社会效果。仅2019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累计办理各类执法案件146548件,执法检查总量355394件,处罚职权履行数共计801项,实现法治宣传和执法实践的良好互动。

    3.制定规划,明确任务,确保部署到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市法宣办“七五”普法规划印发后,原市工商局、原市质监局、原市食药局立即启动七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分别印发了“七五”普法规划,从目标、原则、任务和方法等为未来五年的普法工作谋篇布局。先后召开“六五”普法总结暨“七五”普法启动大会,对“七五”普法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全面启动“七五”普法工作。制定了各年度普法工作要点,细化落实普法任务、工作措施和责任单位,强力推进“七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

4.专款专用,经费充足,确保保障到位。2016年以来,市局逐年加大普法经费的投入,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经费,年均列支普法学习、培训、宣传等专项经费200余万元,确保普法工作专项经费按时足额到位,保证专款专用,特别对基层给予财力、物力的支持和倾斜,购置和编制普法书籍、培训教材、制作宣传视频、宣传海报等,有效保障了普法工作顺利开展。5年来,我局预算宣传经费共计3511.5万元,决算宣传经费共计(不含2020年)2739.1658万元。

(二)压实普法责任,聚力聚焦责任清单,实现“三个转变”

我局牢牢抓住“谁执法谁普法”这个“牛鼻子”,坚持以需求定主题、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求实效,构建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全系统普法工作大格局。

1.进一步完善全系统普法责任制清单,实现普法与执法“两张皮”向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转变,解决普法责任不够清晰的问题。机构改革后,市市场监管局连续2年印发《2019年度普法责任制清单》《2020年普法责任制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细化了8大类共性普法责任清单和33项个性普法责任清单,实现了普法与执法工作职责清晰、任务明确、有机融合。

2.进一步明确全系统各部门普法主体责任,实现普法主管部门“独角戏”向各部门“大合唱”转变,解决主管部门“单打独斗”的问题。结合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先后印发了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市局法制处作为普法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同时,也明确了各区局、处室、执法单位的具体普法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并制定本部门普法责任分解表,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主动通过市局官网向社会公告。

3.进一步加强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督导考核,实现普法“软任务”向普法“硬指标”转变,解决普法考核“自说自话”的问题。我局将普法工作列入各单位领导班子政绩考核重要内容,列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制定《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工商的实施意见》,将普法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同时,通过制定法治建设评估办法、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等三个文件,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探索构建法治宣传效果”作为法治建设评估的一项重要指标,每年对指标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三)内强法治理念,学法用法浓厚氛围,做到“五个强化”

1.抓住“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我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从市局到区局的党组班子都定期进行法治专题学习,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列入党组中心组、办公会和各基层党支部重点学习内容,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党组开展10余次专题研讨,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21次,党组会传达学习42次。5年来,市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工作相关议题30次,党组中心组、办公会会前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共举办学习大讲堂、各类讲座101期。

    2.健全培训机制,强化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素养。我局严格落实《关于完善北京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北京市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全面学法用法制度,健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创新学习培训形式,把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作为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培训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组织国家工作人员网上或现场旁听庭审。开通“红盾直通车”视频讲堂,搭建覆盖16个区局的视频会议系统,定期开展理论学习、形势宣讲、业务指导等学习活动。5年来,我局共举办45017147人参加的各类干部培训,共组织干部参加网上或现场庭审15750人参加,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

    3.打造三支专业化法治队伍,强化系统内干部法治意识。“七五”普法以来,我局全力打造“法制部门人员、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三支职业化专业化的法治队伍,为市场监管提供持续动力支撑。一是抓好法制部门队伍建设。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在全系统配齐配强法制部门专门人员,制定《全面推行法制员制度的意见》,适时推行部门法制员制度。目前,全系统法制处、法制科等法制部门共有128人专门从事法制工作,还有近100名法制员在不同工作岗位,承担法制审核、法治宣传等工作,促进了法治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二是抓好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七五”普法以来,我局公职律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印发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加强公职律师培训、教育、使用和日常管理。目前,我局共有公职律师187,这支队伍是市场监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力量,分布在市、区、市场监管所三级机构不同执法工作岗位中。5年来,全系统公职律师对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1730件;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局内制度规定等起草论证58件;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调解等案件共3869件;参与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等1167件。三是发挥好外聘法律顾问作用。我局积极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全系统各单位共外聘41家法律顾问单位,实现了法律顾问覆盖率100%。近年来,市局法律顾问共协助研究并出具行政复议审理参考意见3672件次,参与并共同代理行政诉讼740件;参与疑难案件会商70余次。法律顾问在市、区局重大涉法问题中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帮助解决执法中疑难法律问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4.突出复议监督功能,强化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我局高度重视复议工作在内部层级监督中的抓手作用,加大纠错力度,规范基层执法行为,通过内部监督化解争议。其中,2016年至2020年上半年,被申请行政复议122件,变更率为4.1%;被提起行政诉讼753件,败诉率2.12%,行政调解总数136.9万件,调解成功49.34万件,成功率36.03%

    5.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强化法治实践宣传效果。“七五”普法以来,按照《关于开展首都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印发了《案件审查委员会层级监督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典型案例指导制度和“以案释法”资源库,开展了“以案释法”活动。目前,全系统“以案释法”宣讲团人数556人,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次数15477场次,本系统内部组织开展“以案释法”宣讲1495场次,组织“以案释法”宣讲团进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宣讲活动1564场次。市局先后出版《工商行政复议诉讼典型疑难案例精解》《2019年度北京市市场监管领域百案汇编》《价格行政执法风险防范及典型案例解析》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借助案例学习提高干部执法能力和应对疑难问题水平。

(四)外优普法服务,全心全力社会普法,突出“六个重点”

1.我局始终把学习宣传新《宪法》摆在突出位置年年抓。在每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系列活动期间,开展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全系统各单位共组织“重温宪法誓词”活动20场,组织系统内宪法知识专题讲座及培训31场;发放宣传海报等各类宣传材料6.15万份,开展参观宪法主题展览、观看宪法宣传片、组织宪法知识竞赛、举办宪法书法表演、开展“我和宪法”小故事朗诵等宣传活动130余场次,取得了良好的宪法宣传效果。

2.围绕主题普法,深入开展法律“十进”活动5年来,我局围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10.14世界标准日”以及“质量月”等特殊纪念日,突出主题普法,深入开展“法律十进”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宣传广告、开展移动终端有奖答题、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据统计,全系统各单位共开展对企业培训1075场次、34833人次参加;开展进企业、进商超、进社区等法律宣传1.2万场次,向企业、群众发放宣传材料208万多份,网络参与近100万人次,视频播放量超百万次,引起社会普遍关注,收到良好的社会普法效果。

3.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营造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制定方案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在全市同步开展丰富多彩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以“食品安全宣传周”为契机,每年举办北京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式和“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公众走进实验室、参观快速检测车,向社会公众展示食品安全检验的高精尖检测设备,介绍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科普食品安全知识。活动期间,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食品安全专题报道,发放科普宣传资料4.7万余份。2019年举办全市食品安全知识竞赛,组织16个区同步联动,线上线下结合,线上答题参与人数达5万人,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4.加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局及时统筹各区局宣传力量,强化与各业务部门配合,圆满完成了疫情防控相关宣传任务,有效营造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舆论氛围。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市场监管系统联防联控的措施成效,报道我局党员干部在抗“疫”战线上的感人事迹。加强防疫知识宣传,在全市6000余块楼宇电视和多块户外大屏幕上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宣传点位超过30万个,取得良好的传播效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通过多媒体渠道,宣传报道《市场价格行为提醒书》,并就执法检查情况和典型案例及时进行发布和曝光。其中,对丰台首罚300万、查获2.1万余只假冒3M口罩的宣传报道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

    5.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情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结合实际,开展了大量宣传活动,印发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并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列入中长期普法工作计划。共向市扫黑办报送各类信息百余篇,在各类媒体发布相关稿件421条次,发放张贴各类宣传品15333张。自2018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查办各类案件 28.6万件,罚没款10.7亿元;受理群众举报和主动摸排涉嫌黑恶线索1412条,法治宣传取得明显成效。其中《“风洞平台”: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市场监管利器》被《中国市场监管报》登载,向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介绍我局经验。

6.开展“两送”活动,积极提供法律指导和服务。我局联合北京市律师协会以推动落实“经营者首问责任制度”和“赔偿先付制度”两项消费维权制度为重点的“送法律、送服务——消费直通车”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截至2019年下半年,全市共有157个消费教育基地,开展各类消费教育引导活动4517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约119.5万份。“消费教育精品课堂”、“物美杯”消费维权知识竞赛、“彩虹服务队”、红盾“京”彩行已经成为市、区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消费教育品牌,宣传教育作用进一步发挥。

    (五)创新普法形式,线上线下搭建平台,打造“五型阵地”

    1.大力打造以橱窗长廊、教育基地为主的“固定型”法治文化阵地。“七五”普法以来,全系统各单位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努力打造以橱窗长廊、教育基地为主的“固定型”法治教育阵地。截至目前,全系统共有大小不同、就近就地、特色鲜明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86个、法治文化广场、长廊28个,极大增强了社会普法宣传效果。

    2.大力打造以电视报纸、户外大屏为主的“流动型”法治文化作品。5年来,围绕重点工作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制作了“电动自行车安全知识宣传海报”“计量与交通”“标准化让生活更美好”等宣传片,并在楼宇电视、户外大屏、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开展宣传。5年来,市局通过公益广告、动漫图解、电视报纸、户外大屏等多种宣传方式,全方位、多声部、大力度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累计通过市级以上媒体发布相关新闻稿件400余篇次,6000余块人民日报电子显示屏、5000余台城市电视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公益广告,借助360搜索引擎定向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精准宣传,月均点击量达5万余次,收到良好的社会普法效果。

    3.大力打造以抖音网站、微信微博为主的“网络型”新媒体公益普法阵地。我局建成的“首都工商微博发布厅”共发布微博信息4万余条,开展各种线上、线下活动600余场,总粉丝量达95万余人,在千龙网发布信息1万余篇,板块浏览量85万次。截至目前,官方微博总粉丝数量超过65.7万,北京市场监管今日头条号发布各类工作信息和科普文章、执法动态等市场监管内容共计3400篇次,累计阅读量突破350万。昌平区市场监管局在市直机关举办的“我与副中心共成长”H5比赛中取得一等奖。市局自制互联网原创普法栏目《热点播报》,通过《爱奇艺》平台推送,点击量突破400万,取得了良好的传播效果。

4.大力打造以微视频、电视短剧为主的“品牌型”法治宣传平台。我局高度重视利用微视频、电视短剧普法宣传,直观效果非常明显。在北京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5年来,我局向全国或北京市比赛推送法治作品5件、获奖3件;各区局向全国或北京市比赛推送法治作品47件、获奖8件。其中,我局制作的《禁止传销 守护幸福》公益宣传短片荣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禁止传销公益短视频大赛”二等奖;《社区里的工商儿女》荣获原工商总局举办的“12315保护消费者权益”微视频大赛二等奖;《戏说工商》荣获北京电视台微视频优秀作品评比活动一等奖;《计量与交通》荣获全国质检系统法治微视频一等奖。

    5.大力打造以新媒体合作、对接为主的“媒体型”普法宣传阵地。我局一直非常重视深化与媒体宣传合作,在与北京电视台合办《百姓与工商》《消费观察》栏目的基础上,2017年,与爱奇艺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开通工商主题界面、微视频、工商讲堂、大兴三分钟说消保界面进行再宣传,共发布《消费观察》50期,《百姓与工商》30期;与《北京晨报》合办工商专栏;与映客网络平台签署合作发布协议,与映客直播订立框架协议,率先开展手机直播,解读企业年报、12315投诉等政策,累计30万网友观看点赞。共邀请《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质量报》、北京电视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等中央及市属媒体参与市局重大活动60余次,新闻发布会和媒体见面会35次,报道和转载3000多篇次,宣传效果显著。其中,邀请《中国日报》《北京日报》、北京电视台等18家主流媒体到石景山区企业开办大厅进行集中采访,对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进行报道,收到良好的社会普法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和经验,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1.普法工作研究探讨不够深入。普法工作任重道远,面对新形势下行政相对人对普法工作的新需求和新期待,缺乏深入思考和研究。应针对不同普法对象需求,不断挖掘潜力,进一步探索普法对象喜闻乐见的普法方式,创新普法载体和手段,主动作为,充分利用多种平台,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普法工作发展不够平衡。通过对“七五”普法实施情况的梳理汇总、自查总结,我局普法工作整体上实现了“传统单一型”向“现代立体型”的转变,不断拓展宣传载体,较好适应了时代发展和社会需求。但还存在着发展不够平衡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认识不够全面到位。少数干部对普法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对普法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够,普法意识不够强烈。二有的部门只注重本职工作和业务工作,认为普法工作是法制部门的事,与自身联系不大,工作协调比较难。这些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模糊甚至错误的认识,不同程度影响着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从营造普法氛围、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大绩效考核等方面持续用力。三是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不够系统。我局能够把普法教育贯穿于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注重全过程释法说理,并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但由于市场监管涉及法律法规多、专业性强,一线执法人员任务重,造成有的执法人员仍存在解释法律法规比较生硬,以及对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缺乏系统性,使得一些典型案例不具备典型性、实用性和及时性,需要在加强“以案释法”活动的培训、典型案例公布、深入企业开展活动等方面下功夫。

三、几点意见建议

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需要常抓不懈。

(一)建议总局成立“普法专家库”和“以案释法”宣讲团,各地方局根据需要可以向总局邀请专家库成员专题讲座和普法宣传。总局也可以定期组织“以案释法”宣讲团成员到各地方局巡回以案释法。

(二)建议加强顶层设计,建立科学考评体系。目前,有的部门只注重本职工作和业务工作,认为普法工作是法制部门的事,与自身联系不大,工作协调比较难,不同程度影响着工作的顺利开展。建议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科学考评体系,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共同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附件: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七五”普法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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