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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谎仪其实是“测真仪” 准确率达到98% (2004-09-28)

发布时间:2007-12-04 作者: 来源:新闻晚报 浏览:1488
  随着测谎技术的不断成熟,测谎已经不再只是刑事判决的辅助手段,它被越来越多地应用到现实生活。   再过10天,新一批由武伯欣亲手培训的40名犯罪心理测试技术与侦察审理高级讲习班的学员将悄悄走向公检法各侦察、执法机关。   如此低调,是因为他不想让原本用于公安破案的“利器”像心理咨询一样在全国“遍地开花”,“但愿这不是又一个‘潘多拉魔盒’。”   武伯欣   武伯欣,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和犯罪心理测试技术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导师,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特聘教授,深圳市人民警察学校特聘教授。   -揭秘 准确率达到98%   一台笔记本电脑大小的白色机器、几根连接手部、胸部的导线,这样一个小机器能让所有的谎言一攻即破?   武伯欣笑了笑说,不能说所有的谎言都能够攻破,应该说,在已经确定的嫌疑人范围内,基本上通过犯罪心理的这种测试,能够把他找出来。   武伯欣对于“测谎”的提法讳莫如深,他说,从根本原理来说,这种技术应该叫测真,测的是犯罪嫌疑人真实的心理痕迹,他不一定说谎,甚至可以不说话。“在特殊事件发生之前、过程、或者之后,也包括测试上,他的系统的心理活动,都会有特定的反应。实时同步地把它记录下来以后,就可以进行分析判断。”   这种仪器也应该叫心理测试仪,它能将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活动放大出来并将它们准确地记录。   一个小仪器,如何测真?武伯欣说,主要的指标有三:皮肤电阻、呼吸和血压。   “即使是学过气功的人,可以对脉搏进行调节,但呼吸和皮肤电阻很难调节。”武伯欣举例,比如说晚上突然看到前边有光,走着走着,没有注意的情况下,马上就一身汗,这是不自觉的,控制不了。   目前,武教授正在兰州面向公检法人员开设犯罪心理测试技术与侦察审理高级讲习班。“这是我们举办的第15届讲习班,每届的人数都在40人左右。过分地仰仗仪器,不重视人的培养,失误就很难避免。”武伯欣说,技术的成败,人占7分,仪器只占3分。   “测真虽然表现在测试生理反应,但这种生理反应是由心理反应带出的。”他说,因此,测真技术的成功,主测人是关键。   每次测试所设计问题,要对涉案人员的犯罪心理动态进行分析,动态地把握作案人独有的一些心理行为的痕迹,到发案环境当中去把握,找寻那些无辜的人不可能有的心理痕迹。武伯欣总结,要切中要害,让他不得不有所反应。   “一旦切中要害,他在心理上有触动了,这时候,他的反应值会非常突出,尽管他有思维的对策、其他的对抗,都无济于事。”   从1992年武伯欣接手第一起案件至今,已参与了900多起案件的侦破,有11000多人接受过测试,就无辜和涉案人的区分,准确率达到98%。   武伯欣强调,测真技术只能由公检法、国家部队等侦察、执法部门这些国家法律允许的部门使用,测试人员必须有从事心理测试资格证书、经过正式培训、在有关部门允许的范围内操作。“测真技术如果像之前的心理咨询一样‘遍地开花’,会给社会带来一定危害。”   -现场 “测谎”让罪犯低头   [事件回放]   2000年12月19日晚,广东省某市一处居民小区里发生了一起凶杀案,一户居民男女主人均在家中客厅里被杀。18岁的女儿也在自己的房间内被砍身亡。   [测试经过]“这起谋杀案是你干的吗?”   “不是。”“作案时间是在晚上10点钟前吗?”   “不知道。”这并不是一场警察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审问,事实上,警方证据不足、犯罪嫌疑人一问三不知,侦察工作陷入困境。2001年2月10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心理测试技术专业委员会顾问武伯欣风尘仆仆地赶来。   11日晚8点,广东某市公安局一间不大的测试室内,犯罪嫌疑人方某正在接受“测谎”。   说话间,方某的双手腕和胸部被戴上了导线。当武伯欣让方某双手放松平放在椅子扶手上时,他突然发现方某的手掌心里已满是细汗了。   “作案时间是在晚上10点钟前吗?”方某的皮肤电曲线猛地一下高了上去,在持续了10秒钟后才缓缓回落下来。   “女主人是给作案人冲茶了吗?”、“作案人是把死者女儿房门撞开的吗?”随着一些关键目标题的出现,方某的脉搏、呼吸和皮肤电曲线都骤然上升,但所有的问题,他都回答不知道。   “死者女儿喊了吗?”屏幕上的呼吸曲线并未升高,反而下降并长时间保持平行状态。   武伯欣笑了笑想:“他开始屏住呼吸干扰提问了。”他示意测试人员停一下,十几秒钟后方某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就在这一瞬间皮肤电曲线骤然升了上去。   5分钟后,第二遍测试开始,这次武伯欣亲自用普通话提问,问的却还是那一套题。每当问到涉及案件过程中细节的题时,方某显示在计算机屏幕上的曲线都会骤然升高。由于第一遍测试使方某记住了某些关键目标题的位置,在第二遍提问中竟出现了“超前反应”。   在第二个问题尚未提问时,方某的几条曲线一下子升了上去,持续保持在紧张状态,直到他对第二个问题答了一声“不知道”后才缓缓降下。   “案犯是10点前作的案吗?”方某脱口而出:“是。”话音刚落,于是又马上接上一句:“我听别人说的。”在此后陆续出现的关键目标题回答过程中,方某竟忍不住5次做了这种掩耳盗铃式的解释。   测试结束了,计算机图谱上目标题对应位置反映出的曲线峰值,对应率竟高达90%以上。   武伯欣当场向方某宣读了《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图谱评判分析报告》:“经同一套题重复测试,发现方某对全部涉案目标题有显著相关特异心理生物反应。   据此,可认定方某系如上案件的现场作案人。”   方某长出一口气,头低了下去,下意识地伸出了双手。   -新闻会客厅 存在法律空白?   上海华东政法学院法律学院副院长王俊民介绍:“我们所说的‘测谎’实际是心理鉴定,它的证据表现为鉴定结论。”鉴定结论是测试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但这种说法并不准确,确切地说,这是一种专家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对测谎技术的司法解释是:鉴定结论只能作为审查其他证据的辅助性手段,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由于证明标准不同,“测谎”在民事案件中的应用更加广泛。“刑事案件的证据标准是排除合理怀疑,而民事则是提供优势证据,测谎在民事中的优势可见大得多,使用概率也高得多。”   1998年,由于测谎仪“说谎”,昆明民警杜培武被误判杀人一案让许多人对测谎可信度大打折扣,甚至认为测谎技术遭遇法律空白。王俊民教授表示,所谓的“法律空白”并不空白。国家司法部早在2000年及2001年先后出台3部法律规范,对司法鉴定人员资质、鉴定机构、鉴定程序做出规定,心理测试也适用。   测谎技术的使用有三大前提:被测人必须自愿接受测试,除非涉及刑事案件,任何人不能强迫他人接受测谎,否则,即构成对人身权的侵犯;专业人员专业性、司法公正性高;鉴定结果只作为审查其他证据的辅助性手段,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测谎走火入魔?   上海大学社会学系副主任顾骏不禁长叹一声:现代人已经走火入魔了!   “测谎仪只是一个工具,我们用它来为自己创造方便。”顾骏说,如果这个社会中人与人是互相信任的,那么这个测谎仪就不会有市场。正是这个荒唐的现象提醒我们,我们的社会正在遭受不信任危机。   曾经有人问马克思,你最能容忍的缺点是什么?他说,是轻信。其实,信任是最好的防范方式。   “我们不能通过人与人的长期交往判断真伪,却将希望寄托在测谎仪上。如果真要有一个机器,我希望有的不是测谎仪,而是一个测试我们是否心理变态的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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