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器具准确性差 “四表”公话计费周检率仅21%和46% (2004-07-12)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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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济南市“四表”周鉴率仅为21%,公话计费系统周鉴率仅为46%,经过鉴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应有质监部门发放的鉴定合格证书或贴有鉴定合格标签,如果市民发现计量不准确现象,可拨电话0531-6930315,就有关情况向质监部门咨询或投诉。
7月1日是《山东省计量条例》实施第一天,市质监局在华联超市广场店免费为市民检测黄金珠宝饰品、眼镜和定量包装商品,并就水表、电能表、煤气表和热能表等“四表”问题接受咨询。此外,市质监局还对将军双辰苑和通联电信花园的“四表”、王官集团附近一联通IP公话超市的实时计费系统鉴定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将军双辰苑安装的水表、通联电信花园安装的部分水表和电表、上述公话超市的实时计费系统均未经过国家法定鉴定机构的强制鉴定。
据悉,《山东省计量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安装未经首次强制鉴定或者经鉴定不合格的住宅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热能表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属于条例规定强制鉴定范围的计量器具,使用者未按规定申请强制鉴定或者经鉴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按条例规定对上述单位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