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气表未检定可拒绝安装 (2004-08-16)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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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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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从重庆市质监局传来消息,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未经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将不得安装使用,其显示的计量数据也不作为贸易结算的依据。
据介绍,去年,重庆市强制检定家用天然气计量表17万多只,其中重庆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检定8万余只。今年强制检定的家用天然气计量表数量虽有所上升,但仍有许多天然气计量器具未经过强制检定便流入市场。
市质监局提醒消费者,燃气计量表如没用中国强制检定标志(CCV)挂牌和检定铅封标志,可以拒绝安装或支付燃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