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局进行眼镜质量检验 (2004-10-25)
发布时间:2007-12-04
作者:
来源:程相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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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根据省局《关于开展眼镜全省统一定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威海市局组织稽查所、所属质检机构进行了眼镜统一定检工作。本次统一定检共抽查眼镜样品318副,由各质检机构出据验光处方,被抽样单位现场制作,检验结构根据统一标准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合格率为79%。不合格项目主要是配装眼镜的顶焦度、光学中心垂直互差、柱镜轴位偏差超差;在配装眼镜的产品标识方面,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未在包装上注明处方规格及制作单位。
从不合格眼镜的分布来看,主要产生于仪器设备档次低或配套设备不齐全、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较差、质量意识较薄的小眼镜店,他们进货时不注重质量检验,没有建立眼镜定配档案,眼镜质量检测水平较低。为此,我们要求眼镜店加强质量管理,对进货的镜片、镜架及加工制作后的眼镜产品进行检验登记,对没有验光、加工职业资格的,接受职业培训,尽快取得资格,持证上岗;我们还帮助他们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对设备的更新提供建议,对仪器设备及时检修,保证在用仪器完好、准确。
针对此次统一定检存在的薄弱环节,我们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加强服务,使眼镜店的管理水平、制作水平有较大的提高,让广大消费者戴上放心、合格的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