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西派埃仪表成套有限公司(即: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于2012年2月份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专利“气体流量标准装置”(专利号:ZL200820022196.4)的六项权利要求全部无效。
2011年,上海西派埃公司在竞标重庆某项目时,该专利持有人将该专利复印件传真至项目客户处,导致该项目进展中断。由于该专利的权利要求与上海西派埃公司2004年在广州燃气集团承建的气体流量标准装置的技术特点完全相同,上海西派埃公司认为该专利权利人的做法属“侵权抢注”及恶性竞争行为,因此决定对该专利提出无效请求并提出六件有力证据,包括广州项目合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与2011年11月15日在北京开庭审理,最终宣判该专利的六项权利要求全部无效。
鉴于该专利要求几乎涵盖了“气体流量标准装置”的所有技术内容,对于我国在此领域的技术发展十分不利,上海西派埃公司不得不依法提出对该专利的无效请求,并希望有助于今后在本行业内杜绝此类恶性侵权抢注行为。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和西派埃公司将一如既往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和知识产权保护做应有的贡献。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最新官方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的专利无效案件达到了2411件,这就意味着平均每月有超过200件的专利无效案件受理,可见,请求专利无效也已经成为企业保护自身权益的常规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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