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开展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 (2005-04-07)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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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至25日,由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刘庆伟、钱平和西双版纳州质监局执法员组成的审查组,对该州首批申报眼镜产品(主要为验配眼镜)生产许可证的五家企业进行了企业生产条件的审查。
按照《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审查组对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了严格地审核。审查结果反映出五家首批申报企业做得好的方面有:1、对生产许可证的申报工作较为重视,都做了积极的准备;2、基本具备了《细则》规定的必备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3、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基本按规定进行了检定,且在有效的检定周期内;4、制作有一定的管理文件;5、现场环境布局合理;6、相关标准齐全;7、用户反映普遍较好。不足方面主要是:1、少数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按规定进行检定;2、管理文件不全或可操作性不强;3、对标准的理解不够;4、出厂检验项目不全或无检验记录。
针对审查中出现的问题,西双版纳州质监局于3月25日下午及时召集被审查的五家眼镜产品生产企业及未交申请书的其他企业举办了学习宣贯会,并邀请审查组的两位老师为企业义务授课,为企业改进工作和今后的申证工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