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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将实施餐饮计量规范 (2005-05-27)

发布时间:2007-12-04 作者: 来源:北京晨报 浏览:1318
  《江苏省餐饮计量规范》将于9月1日起实施。这一规范规定,江苏饭店外卖盐水鸭等熟食,不得仅标以“大份、中份、小份”字眼,必须同时标注净含量。酒吧、饭店提供的各类杯装酒不得仅以“杯”为单位出售,必须标注净含量,鲜榨果汁等饮料的标注也不例外。   这一计量规范还规定,在活禽、活鱼、水发物的特定商品称重计算中,价格在100元/千克以下的,短缺量不得超过10克;价格高于100元/千克的,短缺量不得超过5克。   标准强调,菜单、菜名须标明菜肴的主料,比如菜名“佛跳墙”须注明主要原料。热菜应标明主要生料净含量,冷菜应标注主要熟料净含量。如果不执行标准,将处以不同程度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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