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制定四项措施加强定配眼镜质量监管 (2005-07-27)
发布时间:2007-12-04
作者:
来源: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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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郸城县局在郸城县辖区内抽查了7家眼镜零售商的19组定配眼镜,从检查的结果来看,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柱镜轴位偏差、顶焦度偏差和光学中心水平偏差。造成这些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充片现象依然存在、加工设备的备件更换不及时、对出货的验收不重视以及管理水平低等。
针对发现的问题,郸城县局制定四项措施:
一是督促商店,配备验光配镜所必备的验光、加工和检验设备,做到验光和加工人员持证上岗,具备生产合格眼镜的必要条件。
二是增强眼镜零售商的质量先行负责的观念,对商店里出售的每一件商品,无论是定配眼镜,还是老视镜、眼镜架、太阳镜等,都应该严格把好进货关和做好交货检验,确保到消费者手中的每一件商品都是合格商品。
三是加强对眼镜零售店的从业人员培训,有组织、有计划进行专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逐步提高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是推动商店建立进货验收、交货检验等管理制度,制订过程管理的相关程序文件,提高对产品质量的保证能力,使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成为商店的自觉行动。